中新网沈阳7月9日电(樊勇)记者9日从沈阳铁路警方获悉:7月8日夜间,沈铁公安局民警在图们开往北京K216次列车上接连查获5名涉嫌使用伪造铁路公用免票和工作证件的人员,这五名人员均系男性,全部于9日零晨1时在沈阳站被带下车,受到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7月8日21点20分许,图们至北京K216次列车梅河口站开车不久,值乘本次列车的乘警会同列车长在2号硬席车厢查验旅客车票时,发现一名河北籍中年男子所持铁路公用乘车证系伪造的,又核对他的工作证,所服务的单位并无此人,也是假的,当即将其控制。 经审查这名中年男子交待,他叫刘某,42岁,河北省定州市人,从事小商品生意,经常往返图们和定州间,为了图乘车方便,他于今年初通过街头办理证件广告电话,制办了假《铁路公用乘车证》和《铁路职工工作证》。 在接下来的验票过程中,乘警又分别在其他车厢接连查获4名使用伪造铁路工作证及公免票乘车男子:支某,31岁,河北省定州市农民、董某,36岁,河北省保定商人、李某,33岁,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个体经营户、赵某,40岁,辽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民。据4人交待,这些假证件中有3套是通过街边办证小广告订制的,一份是通过互联网订制的。 上述5人对非法使用伪造铁路职工工作证及公免票乘车行为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刘某、支某等5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警方分别给予其5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