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济南铁路局昨日发布的消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提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违法情节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该条例,火车票、有效证件、持票人不一致,将承担法律后果。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条例还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并加强对旅客身份信息的保护。 为确保铁路营运安全,条例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事违法活动,最高可罚款10万元。按照该条例,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望的树木等植物”和“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或者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的行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违反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周建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