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9日,我省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交接。纳入辽宁省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663户。 据介绍,省国税部门要将这些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等征管数据批量导入国税税收征管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组织专人维护,为“营改增”试点工作后续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全省国、地税机关“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已列出时间表,12月20日前,全省市级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以及相关行业所受影响的基本情况并上报,12月25日,完成试点纳税人信息确认和涉税事项的全部工作。海 艳 润 森 本报记者/黄 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