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邱敏) 26日,据了解,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交通运输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纳入德州市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邮政业,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规定,德州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按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处理原则,延续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自今年8月德州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企业共申报入库增值税5138万元,减税达2000余万元。 作者:李榕 邱敏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