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昆明市213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纳入昆明国税系统征管,其中符合条件的41户纳税人已在去年12月底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发票。这标志着昆明市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成功推行。 昆明市国税局从去年12月开始多次召开“营改增”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专题布置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工作,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试点推行任务,密切跟踪各项工作进度,确保这两个行业“营改增”试点有条不紊开展。在推行过程中,昆明国税着眼于平稳过渡,优化服务,简并表证单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全市各基层国税机关积极配合、辅导纳税人开展各项业务模拟演练。根据“营改增”纳税人情况,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各类完税凭证的开具以及涉及的认证、抄报税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业务万无一失。 此外,昆明国税加强与地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对试点纳税人户籍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及时、完整、准确采集;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其后续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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