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实施一把手权力制约机制,试行“一把手”不再分管人财物。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为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加强权力监督管理,从制度上实施一把手权力制约机制,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院长不再直接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审批五个领域,改由三位副院长和一位审委会专职委员分别管理。将一把手权力分散给副职,是为改变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所做的尝试,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通讯员 尹新华) 作者:尹新华来源科尔沁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