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系统干了数十年,杜某终于成为上海铁路局合肥车辆段技术科科长。然而,他却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近日,记者获悉,其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杜某,今年51岁,安徽亳州人。他于1980年8月参加工作,于2003年12月开始担任合肥车辆段技术科科长,全面负责技术科管理工作。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在担任上海铁路局合肥车辆段技术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技术科全面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79850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被告人杜某所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 其中,2012年12月份,杜某在负责合肥车辆段客车电源转换箱整治项目时,明知电源转换箱中的漏电报警器不需更换改造的情况下,仍和技术科工程师王某某按照电源转换箱整体改造的价格和某车辆配件厂经理孙某签订合同,并与孙某约定在合肥车辆段付款后,由孙某将漏电报警器的价款返还合肥车辆段。为了方便其个人控制和侵吞,2013年5月杜某私下要求孙某将差价款人民币255850元汇入个人银行卡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