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冠名一事,赞同者认为,铁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动车组又是具有强大广告聚合效应的移动载体,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商业规则,冠名做广告无可厚非。反对者认为,铁路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不宜过度商业化。 在笔者看来,冠名“中国联通号”,不过是类似公交车内的车厢广告,对乘客出行并无多大影响,冠名行为本身无可非议。问题是,动车冠名要有所选择,不能过度商业化,让铜臭味太浓。和很多企业乐意选择负面新闻少、社会形象好的明星代言产品一样,动车冠名后,人们潜意识中会将动车的服务质量与冠名者联系起来。如果动车冠名不加选择,恐怕难免落人话柄。 文/马燕萍 图/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