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受贿一案昨天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上,闻清良对一审判决认定他实施的6起犯罪全部予以否认,他说:“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检方此前指控称闻清良在太原铁路局任职期间受贿2000余万,今年8月,市二中院一审判处闻清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天上午9点半,闻清良被法警带上法庭,他身穿黑色外衣,未罩号服,精神状态较好。一审法院认定,2005年至2011年间,闻清良单独或伙同其情妇钟华,先后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我没有犯罪,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我履行的都是正常职务,没有收过一分钱,我只收到一个20万的消费卡,但后来也退回去了。”一审法院认定闻清良实施了6起犯罪,但他全部予以否认。 法庭上,闻清良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他受贿都是基于证人之间的相互印证、法官的推理,并无直接证据。闻清良辩称:“受贿3000多万的才判无期,为什么判我死刑?检方指控、法院判决中都说我‘情节特别严重’,我搞不清楚哪里‘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一审时,闻清良供认自己与钟华是情人关系,而昨天上午二审开庭,当法官讯问闻清良与钟华的关系时,闻清良却说情人关系“不是事实”。 昨天,闻清良的辩护人继续做出无罪辩护,并申请法庭通知涉案的6位证人出庭,以及进一步调取相关书证。辩护人同时提出,一审判决书中所列的钟华辩解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完全不一致,因此提请法庭注意。市高院昨天对此案未当庭宣判。 现年55岁的闻清良是山西省五台县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铁路局任局长前,闻清良已在太原铁路局工作了十几年,历任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从2010年4月调任昆明铁路局局长,至2011年8月16日涉嫌犯罪被免职,闻清良在昆明铁路局任职仅1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