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玉梅通讯员左朝阳)38岁的丁某持假身份证试图进站乘车回家过年,不料被运城铁警抓了个现行,还被行政拘留3日。 2月4日晚,临汾铁路公安处运城车站派出所民警小陈在运城站候车室执勤时,发现一男子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用技术手段无法识别。经查,该男子叫丁某,福建省将乐县人,身份证丢失后一直未予补办,而是在浙江省杭州市花30元购买了一张假身份证,以为可以以假乱真蒙混过关,没想到刚走进运城火车站便被民警发现了。临汾铁路公安处依法给予丁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将伪造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据悉,自火车票实名制购买后,进站乘车需经实名制验证,票证不符者不能进站乘车。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何玉梅左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