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方便旅客购票、取票,2013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对电话订票取票时间和范围、互联网和电话订票起售时间、火车票预售期作出调整。 自2013年1月1日起,95105105电话订票的旅客可凭订票时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国任一车站窗口或代售点换取已订车票,实现电话订票全国通取。同时,电话订票的取票时间延长12个小时,即:当日12:00前已订车票于第二日12:00前取有效;当日12:00后已订车票于第二日24:00前取有效。 自2013年1月1日起,网上订票、电话订票预订第12天车票的起售时间由原来4个节点调整为10个节点,即8:00~18:00(14:00除外),期间每小时均有部分新票起售,所有动车组列车车票统一于11:00起售。 自2013年1月4日起,火车票网上订票、电话订票预售期延长至20天(含订票当日),预订第20天车票的起售时间仍为10个节点,代售点和车站部分售票窗口预售期延长至18天(含当日)。 关于本次调整的详细情况,请留意本站的公告和订票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