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针对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对律师董正伟诉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案件的判决结果表示,此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是比较正常的案件,因该案尚在法律程序中,不方便予以评价。 因退票被收取20%服务费,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但被国家铁路局以不属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为由拒绝。今年4月,董正伟对国家铁路局提起行政诉讼。 9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布了该案的行政判决,明确撤销国家铁路局发给董正伟的告知函,要求国家铁路局针对董正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予以答复。 今天(9月12日),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对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此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是比较正常的案件,之所以受到社会关注,主要是因为诉讼对象是国家铁路局。由于该案还在法律程序中,尚不知是否会进入二审,不便对此作出评价。 |